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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00吨亚克力板材生产线扩建项目环评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 2020-12-21 点击数 : 117 文章来源 : 行业新闻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对本次项目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鑫海有机玻璃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亚克力板材生产线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规模:年产20000吨亚克力板材

2、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分布详见表1。

表1 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

环境要素

名称

UTM坐标

方位

与厂界

最近距离,m

保护内容

规模

保护

级别

X

Y

环境

空气

大埠张村

(行政村)

让塘下村

733569.22

3236129.02

SE

690

居民

约1167户/3820人

环境空气二级

大埠张村

733455.54

3235667.07

SE

795

居民

社山下

732875.14

3235926.09

S

462

居民

清胜塘村

731897.62

3236333.10

SW

772

居民

白山村

731169.88

3236070.01

SW

1550

居民

包村

730549.38

3237131.92

W

2209

居民

塘下江村

730550.49

3236897.50

W

2111

居民

汪高村

(行政村)

蛟塘村)

732386.14

3235704.67

S

758

居民

约799户/2496人

洪大塘村

732226.86

3235075.88

S

1417

居民

汪高岭村

731575.85

3234953.69

SW

1892

居民

蒲塘岗

730796.69

3235349.10

SW

2027

居民

小新陈村

731164.57

3234973.26

S

2175

居民

洪巡

732368.50

3234475.84

SW

1995

居民

新陈村

730851.48

3234653.94

SW

2461

居民

清塘山

731696.56

3234583.54

SW

2140

居民

张塘下

731945.51

3234089.82

SW

2425

居民

下经塘

731418.03

3234074.39

SW

2654

居民

兰纺村

(行政村)

毛巡村

732585.16

3236634.06

W

136

居民

约965户/3087人

登胜村

732604.91

3237401.11

NW

640

居民

畈口村

731699.15

3237727.64

NW

1320

居民

何尖岗村

730407.54

3237521.36

NW

2435

居民

东姚村

730500.53

3238023.10

NW

2360

居民

骅骝黄村

(行政村)

胡店村

733186.61

3237020.69

N

385

居民

约885户/2890人

三字桥村

733874.73

3236704.90

NE

668

居民

张高耀村

733487.00

3237182.43

NE

672

居民

陌址畈村

734596.07

3236513.55

E

1548

居民

下高村

735030.05

3236894.22

E

1910

居民

上黄村

734935.86

3235842.23

SE

2008

居民

骅骝黄村

735541.38

3236471.59

E

2450

居民

映月村

(行政村)

下东山村

733879.44

3237590.96

NE

1211

居民

约795户/2884人

西郊村

734539.37

3237337.14

NE

1573

居民

尖山村

734403.66

3237941.15

NE

1809

居民

下陆门里

733675.48

3238218.50

NE

1716

居民

上叶村

734029.46

3238568.16

NE

2122

居民

后陆村

(行政村)

前陆村

732886.19

3238591.39

N

1763

居民

约706户/2222人

后陆村

732167.76

3238169.40

NW

1435

居民

沈坞

733098.79

3238044.88

N

1336

居民

祝塘村

731089.99

3238815.39

NW

2710

居民

大路口村

(行政村)

大路口村

734208.28

3234554.76

SE

2110

居民

约644户/2016人

温塘边

734686.60

3234229.65

SE

2713

居民

上方村

733353.36

3234238.28

SE

2190

居民

浩塘头村

(行政村)

浩塘头村

736273.42

3234744.49

SE

2340

居民

约376户/1201人

前鲍村

735359.94

3235243.32

SE

2546

居民

兰思村

(行政村)

王蒲塘下

730510.65

3234649.57

SW

2819

居民

约397户/1216人

徐大塘下

730551.04

3234302.74

SW

2971

居民

汪高小学

731883.50

3234930.11

SW

1727m

师生

/

登胜小学

732840.03

3237281.33

N

580

师生

/

兰溪市立德医院

731715.59

3235337.96

SW

1535m

病人、医生

/

地表水

兰江

E

4920

水体

附近段宽820m

地表水III类

声环境

兰纺村

(行政村)

毛巡村

731897.62

3236333.10

W

136m

居民

/

声环境2类

3、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气: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产生甲基丙烯酸甲酯、非甲烷总烃及粉尘等污染物。通过清洁生产、污染物的治理,大大减少了废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根据本环评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实施后,正常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空气可以满足环境功能区划。

废水: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水浴固化废水及生活废水等。水浴固化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经兰溪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固废:项目固废经过回收利用、有资质单位处理及外运填埋后可以做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噪声:项目产生噪声经过相应治理后厂界噪声可以达标排放,周围声环境满足标准要求。

4、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种类

措施名称

预期效果

废水

严格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经兰溪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达标排放

废气

甲基丙烯酸甲酯、非甲烷总烃等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两级冷冻冷凝+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达标排放

固废

一般固废出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有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无害化处理

噪声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厂区和车间布局,设置设备隔声间以及必要的消声器、减振垫、隔声罩等措施

达标排放

事故

防范

①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议委托专业单位编制;②根据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设施;③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管理。

环境风险可控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浙江鑫海有机玻璃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亚克力板材生产线扩建项目拟建于浙江省兰溪经济开发区秋菱路,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符合所在区域“三线一单”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地环境空气质量能满足功能要求,水环境和声环境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因此,项目符合环境保护审批各项原则。企业应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严格执行“三同时”,从环保角度出发,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周边企业及村庄,相关公众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7、公众提意见的方式及时限

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8、项目审批部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⑴项目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审批部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联系电话:0579-88902728

⑵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鑫海有机玻璃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兰溪经济开发区秋菱路

电话:13588631777 联系人:胡木云

⑶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拱秀路288号

电话:18606719792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鑫海有机玻璃制造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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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3-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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